姑且算是进账了。
不过相较母亲那次,虽然条目数量相近,但实际获取金额明显减少。
各项目仅有50~70%左右这算是主伴侣与副伴侣的差异吗
更何况已获取的还要与伴侣对半平分。
这也是无可奈何。
我与母亲共享但与承熙各自独立核算。
若不均分就意味着要给承熙和我双倍支付,这样与副伴侣交合反而比主伴侣收益更高。
届时便失去选择主伴侣的意义了。
“但按此规则,反过来说与承熙交合也没必要了。”
最终到我手中的相较与母亲时仅有30%左右。
单从个人偏好而言,我也更中意与母亲交合。若收益更低,于我而言便没有舍弃母亲选择承熙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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