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总,前几天接到你消息我就已经在考虑了,目前有几个方案,还需要做再深入的可行性研究。”
“第一,找米拉麦克斯或者狮门,以他们的电影公司向你在国内的电影项目投资或购买剧本等名义,进行贸易项下的支付。”
“第二,我们以北美问界的名义,直接向内地进行文化产业园等重资产项目的投资,你再利用那边的关系套出资金。”
“第三,把资金注入成立境内有限合伙人基金,向境内进行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
路宽喝着酒店的咖啡,皱眉思考几个选择的利弊。
进行这样的资金转移,安全性是首要考虑因素,其次就是资金损耗率,无论通过哪一种方法达到目标,包含税费在内的资金损耗是避免不了的。
电影贸易项下的支付最稳妥,但是对于15亿的巨额资金而言,必须要最大限度地抬高项目和剧本的知识产权估值,来实现超额支付。
按照美国的外汇管制情况,单笔在3000万以下最为稳妥,但这样交易次数太多,不利于掩人耳目。
想要安全就投资实拍电影,这样洗米损耗率虽然大,但较为稳妥,毕竟在溢价估值上用一句艺术无价就可以抗辩很多条条框框,这也是大多数资金的选择。
第二种方案其实最便捷,只要涉及地块和基建的不动产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高,几乎可以在一两笔款项内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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