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太祖(曹操)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
这段记载指出,在曹操征讨徐州期间(约公元193-194年),因军粮极度短缺,程昱在其家乡东阿县(今山东聊城)筹集粮草时,在粮食中混杂了“人脯“(人肉干),以解曹军断粮之急。
注意,这是在其家乡!
再强调一下,阿县!
山东,聊城!
裴松之在注释中补充:“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意指程昱因此事声名受损,导致其官位未能升至三公。
而历史上,大多数的史书,在描写这些事情的时候,都会略微淡化一些,比如像是杀了很多孩童的,就会写后来当任慈幼局去爱护儿童来中和一下。
因此程昱这个人,在三国当中,马猴是很不喜欢的。当然,记载此事的《世语》为魏晋野史,裴松之虽引用但未直接驳斥。陈寿《三国志》正文未提此事,可能因避讳或史料取舍。也有可能是程昱当时只是采取了极端手段,但不管怎么说,马猴都觉得食人者,当不得好死。
所以,若是一刀杀了,未免痛快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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