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正当现场气氛陷入尴尬时,从街角浩浩荡荡地走过来一群人。
为首者是个膀大腰圆的黑佬,穿一身宽松肥大的衣服和裤子,脖子上还挂着大金链子,一看就是老嘻哈了。
“坏了,是血帮的老大汉森·金。”看到这人出现,桑迪赶紧小声给马杰克科普:“他以前可是纯正的帮派分子,据说杀过人,后来遭遇内部火并,从纽约跑到洛杉矶,在街上召集了一批无业游民,迅速抢占了我们的地盘。”
“原来如此。”马杰克点点头,看向如临大敌的麦克斯:“女人,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后者无奈地扬起嘴角,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OK,既然求和没有用,那就跟他们干吧!”
这多痛快,婆婆妈妈的干啥啊,什么狗屁发展理念不同。
我马杰克不知道什么叫年少轻狂,我只知道胜者为王。
说话间,对方已经被簇拥着走到跟前,一见面就指着某人鼻子开骂。
“臭婊子,你敢带人抢我的地盘,今天我让你怎么抢的,怎么给我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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