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光绪决定先从规范报刊开始。
景炎元年(1722年)正月,鉴于国内纷乱无序的舆论宣传及越发高涨的战争浪潮,摄政内阁发布《大齐及朝鲜安南联合王国暂行报律》(以下简称报律)
《报律》约法四章,目的在于给那些狂热的人们降一降火。
具体内容包括:
(1)出版报刊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流言煽惑,关于君主立宪制度有破坏弊害者”,应受惩处
(3)“调查失实,污毁个人名誉者”,应受处罚
(4)“诋毁、攻讦邻国,鼓吹战争,煽动侵略者”,应受惩处
然而此时国内扩张、拓边的思潮空前高涨,尤其底层军民,不少人相信诸如“用齐国的剑为齐国的犁开辟土地”之类的言论。
报律立即受到底层军民反对。
退伍兵团队代表亦要求撤销《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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