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唐斯所极力避免的。
于是,唐斯颁布了《祭祀法》!
具体内容大概是所有的凡间祭祀,必须以职能划分。相对的,神庙的布置也是。
以前阿萨神族里的神祇数量少,就二、三十号神,一座神庙挤一挤还是能装得下。如今神祇数量近两百,不可能每个凡人城镇都有那种财力物力,打造全套神庙神像的。
所以唐斯要求整改凡人祭祀活动,首先从分类开始。
任何神庙首先要祭祀的就是他这个神王,再往下,就是该分类的神祇,以及其从神。
比如农民想丰收,拜祭的顺序就是唐斯这个神王,然后是丰饶之神弗雷和灌溉之神恩基,再到某个从神。
一套操作下来,农民只需要拜两到三个神,就能满足自己需要。
相对地,神祇对于收获神力的需求,也会通过对应的神庙完成。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神力收获,就等于把身为巨神族的弗雷和凡人体型神祇的恩基给捆绑在一块。
神职范围内共享神力收益,这相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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