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飞鹏脸一黑,问道:“几点回到酒店的?”
陆恒:“大概……11点的样子吧。没注意看时间。”
问到这里的时候。
一名高级探员拿着一份报告进来,在邵飞鹏耳边小声报告:
“查了快捷酒店的监控,两人回到酒店的时间是10点58分。另外,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名目击证人。
“有一名出租车司机经过废弃工厂,发现有火光,就开车过去查看,然后见到有人在放火毁尸灭迹。
“出租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当时的画面,确实有一个人影在现场作案。
“行车记录仪上显示的时间是10点55分,3分钟时间,开飞机都不可能从废弃工厂回到快捷酒店。”
从时间上来计算,陆恒和苏沐雨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可是,邵飞鹏总感觉面前这个年轻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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