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是禁止外币流通的,兑换也不方便,为了便于这些人在指定场所购买物品和支付费用,同时又使他们区别于国内居民,政务院于一九八零年四月一日授权中行发行外汇兑换券。

        外籍人士须将其持有的外币在中行或指定的外汇代兑点兑换成外汇券,并在指定范围内与软妹币等值使用。、

        等离开大陆时,他们可以选择将外汇券换回硬通货或留着以备下次来华时使用,这个时期很多来过华夏的外国人都管外汇券叫“旅游货币”。

        外汇券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特权货币,有一个来过华夏的老外在其所出的书中就写到过,如果钱能说话,那么外汇券比软妹币的声音大百分之五十。

        持有外汇券,当时在国内就可以买到进口商品,还可以在特殊的地方消费,更可以换美元,这些都是软妹币所没有的功能。

        当然,外汇券并不是在所有地方都能当作货币使用,只能是在特定的地方,如涉外宾馆、友谊商店、以及免税店等等。

        也只有在这些地方,人们才能买到当时被视为奢侈品的高档货——人头马的洋酒、万宝路香烟、彩电、瑞士手表,一些有华夏特色的手工艺品和丝绸等也能在友谊商店买到。

        现在是刚开始发行阶段,只有老外和归侨手中才有这东西,很多普通老百姓还压根不知道有这种货币,等再过一段时间,拥有外汇券就不是老外的专利了。

        有一些老百姓从他们的海外亲戚朋友那里能得到一些外汇券。一旦拥有外汇券,他们立刻成为他们的同事、邻居和朋友眼红的对象,因为外汇券就是出入友谊商店的特殊通行证。

        没看错,友谊商店还真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想进那个门,就得有外汇券,没有,那不好意思,想买东西的话,去供销社或者百货商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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