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那些城市里,委任官员和依习惯法判案的权柄一旦落入一小群人手中,当初曾经保证共同目标和利益均受尊重的制度——用习惯法或由地方参事负责行政管理和裁决纠纷——就变成压迫多数人的工具。
在按行业或专业组织起来的城市,富有作坊主逐渐控制了行会生活,而他们较穷的竞争对手则被迫歇业变成雇工。
不久,按专业选举地方官员就不再是全体市民的选举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松散结合的市政组织通过人事上的互相勾结,落入少数几个家族掌握之中。
城市的内部自治制度面临土崩瓦解的局面,而这也为王权的干预提供了借口。
这是圣歌港很久之前面临的问题,最后由布兰特三世颁布了一项法令,使所有圣歌港居民一律成为“国王市民”,布尔乔亚的合法地位,乃是由最高权威予以规定,而不是取决于市民自身的联合行动。
不管情况怎样,受益者总归是中央权威,它作为外在的、表面上中立的力量,为恢复秩序和取得控制而作出干预。
盗窃、诈骗和城市寡头统治,往往成为王家干预的目标,也是最高法院司法裁决的常见项目。
由此国王和城市阶层的结合,井然有序结束了混乱,促进了贸易。
*(真实历史是1287年由‘无畏者’菲利普所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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