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弄了好半晌后,也该到了上公堂的时分。
公堂之上毕竟是庄严肃穆之地,即使是女犯,也应当着囚衣遮羞。
依照大宋律法,不同程度的犯妇衣着各异,嫌犯着长衣长裤,轻犯着短衣短裤,重犯着露肩短裙,淫妇死囚则是仅着单件肚兜。
杨婷连嫌犯都不是,只是原告,本应从宽处置,但蔡修提前贿赂过牢房管事,因此狱卒们特意选了一件尺码最小的肚兜囚衣,要给她穿上。
这肚兜原本专为羞辱淫妇女囚设计,上缘狭窄不能遮乳首,下沿短仄无法掩秘穴,衣料纤薄,雪肤半透,说是囚衣,实则更像一件风月淫服。
杨婷见了这正面印了个“囚”字的白色肚兜,心中羞愤交加,怒道:“本将军清白一生,怎能穿此等不堪之物!”
狱卒笑道:“噢?不想穿,那就别穿了!”
眼看狱卒要将那肚兜放回原处,杨婷贝齿紧咬红唇,想到先前裸身游街之辱,终于在最后一刻服了软,喃喃说道:“别…别拿走!我穿、我穿便是了……”
人在大牢,身不由己,即使强如杨婷,只能低头认命,俯首受衣。
然而,与她想象中的不同,狱卒们并未将肚兜的领口绑带系在她后颈,而是命令她张开小嘴,用贝齿咬住!
肚兜整体呈狭长的五角形,上方两角的系带含于杨婷口中,左右两角的系带则是绕过她大臂,握于她被反铐的葇萸之中,最后,下沿衣角的系带极长,穿过阴环,勒入淫穴,途径菊眼,沿着股沟绕着身后,向上分成两股,末端同样被狱卒放入了杨婷的纤纤素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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