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做以前,我一定会感到生理反胃。
对我而言,这可不是在看时读到一段文字,而是一个变态杀人狂魔在我面前娓娓道来,我丝毫不怀疑能否说到做到,要是我落入他们手中,这一桩桩令人毛骨悚然的惊天大案,都会逐一在我这个十九岁少年身上得到重现。
扒下整张皮、打断全身骨头、掏出五脏六腑喂狗!
我神色正常,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再怎么说,我同样是亲手杀过人的人,虽然手段没这么残忍血腥。
昨天,我拿着手枪射出的那颗子弹,不仅击中了王家长孙王鸿熙的脑袋,也是击中我的心脏,令我发生了某种脱胎换骨的变化。
我冷笑一声:“屠杀一些手无寸铁的平民,也值得拿出来炫耀吗?”
西装男脸色一变,尽管没把我当一回事,但他还是期待能看到我在他的恐吓下被吓到毫无血色,这会让他有一种猫伸出利爪戏耍老鼠的快感,他杀得人确实不少,但实在没有哪一个能拿上台面的大人物,这一直是他内心的痛点。
不过西装男在刀尖上打滚多年,不至于为一句话就失去了冷静,他只是多看了我一眼,冷道:“小子,看来你是当真迫不及待想早点去见阎王了。”
我反讽道:“谁先见阎王还不一定呢。”
西装男没再跟我斗嘴,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陈凝青。
如果让陈凝青跑了,那他就算把我千刀万剐也没多大意义,反之,只要陈凝青落入他手中,对于我如何处置不过细枝末节,就算放一条小命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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