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龙知道庄睿对于吃不是很讲究,看到路边一个早点摊子,将车一拐,停了过去。

        庄睿最早来京城的时候,还真喝不惯这豆汁,不过时间长了,一碗豆汁泡上两根油条,却是变成了庄睿的最爱,平时在家里的时候,李嫂早上都会给庄睿准备这样的早餐。

        这就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京城里有钱人喜欢在小饭店里喝二锅头的多了,好的就是这一口。

        吃过早餐后,郝龙将庄睿送到庄园,自己开车回四合院了,虽然庄睿在欧阳军的小区给他留了套房子,但是自感职责所在,郝龙还是一直住在四合院的。

        五月清晨的北京城,已经开始热起来了,金刚可是最喜欢这样的天气,冬天穿着一身厚厚的棉袄,让它感觉很不自在。

        现在的金刚穿了一条巨大的花裤衩,前段时间看到庄睿戴太阳镜,愣是偷偷带坏了庄睿三副雷朋,加起来好几万块钱了,搞的庄睿实在没辙,给他订做了一副眼镜,乐的金刚每天都将其架在脸上。

        “嚯嚯!”

        见到庄睿进来,金刚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伸出双臂和庄睿拥抱了一下,然后再伸出右臂和庄睿握了握手,那礼节多的堪比英国绅士了。

        “我那两个朋友呢?”

        庄睿在金刚低下的大头上拍了拍,他知道金刚能听懂自个儿的话,这大家伙越来越人性化了,现在已经成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一员了。

        就连庄睿的那对儿女,见了金刚绝对比见自己老爹还亲,只要是来到庄园,整天就腻在金刚身上,搞的庄睿心里那叫一郁闷。

        “嚯嚯,嗷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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