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手电给我了,你看不清了啊!你还是拿去吧!老哥我眼神好点。”

        宋军有些不好意思,把手里的电筒递向庄睿。

        “别,宋哥你拿着吧!我今儿是陪太子读书的。”

        庄睿没有接手电,他这会看了二十多个摊位了,一个好物件没瞅到,基本上的不报什么希望了,看来想在这鬼市里淘弄到好玩意儿,也是要靠运气的。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宋军一边说话,一边继续观察着自己刚才在看的物件,过了有七八分钟之后,宋军把手向地摊老板伸了过去,由于天黑,庄睿没有看见他们的手势,不过宋军掏钱的时候,庄睿倒是看清楚了,两刀还没有开封的人民币,递到了那老板的手里。

        庄睿吃了一惊,在这种地方花两万块钱买东西,不是赚大了就是赔惨了。

        那玩意儿好像个头不大,被宋军攥在手心里,庄睿一时看不到,忍不住开口询问道:“宋哥,你买的什么物件?”

        “嘿嘿,老弟,你还真是只招财猫,刚一过来我就捡到个好物件,走,不看了,回酒店。”

        宋军神色有些兴奋。

        拉着庄睿就要往回走,剩下的摊子也不愿意再看了,这其实也是有讲究的,但凡淘弄到一个好物件之后,藏家们一般都不会继续往下看,因为捡到漏的兴奋心情,很可能就会影响到接下来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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