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众人都望向自己,华贵少年的脸憋得通红,道:”我看史书上记载,羌戎族野蛮无知,吞毛嗜血,我大雍朝战前向他们劝了三次都冥顽不化,拒绝归降,能......能覆灭后教化他们想必是极好的。“
老人叹了口气,道:“史书自有史书的体面。实际上老头子年少时去过西戎,那里的人虽然不会吟诗作赋,食物也多为粗劣渗血的马肉,可他们音乐是极美的,胡笳与羌笛和自然浑和,夺人心魄。
当时我就像现在般坐在人群里,篝火煊煊,身旁还有个吹羌笛的姑娘。羌戎族的姑娘不比这里中原娇嫩,她们靠放牧为生,皮肤是深棕色的,手上也都是粗糙的茧子。只是那笔直而富有力量的大腿和身材曲线,以及游牧民族骨子里那种热浪和奔放哟。”
老人摇了摇头,好像没看见众人鄙夷的眼光,道:“每到一年仲夏,小伙子们便会把野狐皮悄悄放在姑娘帐篷前,到了夜晚,姑娘就跨上帐篷门口早已准备好的骏马,和小伙子在星夜下奔驰,为他吹奏独羌笛......”
“可惜那羌笛后来都成为了战争号角,成为士兵心头的哀音,凄迷地连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所以也就随着羌戎族消逝在阳关的风沙之中罢。”
少年似乎还想辩解,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任何声响,最终憋着坐了回去。
老人继续道:“只是他天生尚武,北击寒狄,南入曼罗,西伐羌戎,东跨沧夷。终令边疆血火连年,征兵不断。
我曾见过不少爱侣方年少就被征做兵役,在故乡柳荫下持袂诀别,却再也无法相见。
正所谓: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
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茶馆的听客们都默然不语,不少人纵使没经历过那段战乱的年代,却依然有父亲叔叔为此丧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